日前,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人民法院课题组的一篇调研报告显示,随着家庭离婚率的上升以及其他空巢家庭数量的日渐增多,农村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增多,这一现象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从身份特征来看,农村未成年人犯罪主体以男性居多,包括学校流失学生、单亲家庭未成年人以及城乡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农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辍学、失学少年人数居多,以初中文化和初中肄业居多,还有部分仅为小学文化。
在行为特征方面,农村未成年人犯罪多因琐事,或是为了满足猎奇心理、寻求刺激而冲动行事。由于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不强,其犯罪行为往往具有突发性、盲目性,没有经过提前谋划,带有一定的随发性和偶然性。而且,犯罪发生地多在人口较集中、经济较发达的地方,以城镇学校周边、网吧等娱乐场所周边居多。
家庭因素在农村未成年人犯罪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每个“问题少年”几乎都成长于“问题家庭”,这些家庭有的结构不完整,有的经济困难,有的教育方式不妥当,有的亲子沟通不畅,这些都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诱因。
从犯罪类型看,侵犯财产、暴力性犯罪比重较大,排名前三的罪名中盗窃罪居首位,其次是强奸罪、抢劫罪。14 周岁至 16 周岁涉及抢劫罪、强奸罪居多,16 周岁至 18 周岁涉及罪名稍广泛,犯罪类型亦多样,侵犯对象多为身边同学及老弱群体,犯罪金额较低。涉及农村未成年人作为性犯罪被害人的案件也逐年增长。
剖析农村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原因,是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自身原因包括文化水平低、自我约束能力弱等;家庭方面,父母监护职责缺失、教育方式不当等;学校方面,法治教育流于形式、对“问题少年”关注不足等;社会方面,网络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农村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应引起更多关注,因为他们的成长发展,关乎农村千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更关乎国家的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