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22 年 11 月官方通报李铁被查以来,中国足坛展开了又一轮反腐行动。在这场反腐风暴中,多名足坛官员纷纷落马。就在 8 月 19 日至 20 日这两天,又有 4 人被判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8 月 19 日上午,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李毓毅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毓毅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8 月 19 日上午,湖北省嘉鱼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武汉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武汉市足球协会原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付翔贪污、受贿、行贿、单位行贿一案,对被告人付翔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四十万元;对其贪污所得依法追缴,返还被害单位,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8 月 20 日上午,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足球协会竞赛部原部长黄松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黄松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同样在 8 月 20 日上午,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成都市足球协会原主席兼秘书长、中国足球协会执委会原成员辜建明贪污、受贿、单位行贿一案,对被告人辜建明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对其贪污所得依法追缴,分别返还被害单位,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足坛反腐行动的持续推进,彰显了我国坚决打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这一系列的判决不仅为足坛的健康发展清除了障碍,也为整个体育界树立了警示。相信在未来,中国足坛将在更加清正廉洁的环境中发展,为广大球迷带来更多精彩的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