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纪先生在上海宝山区购置了一套二手房,本以为能开启美好生活,却未曾料到陷入了一场有家不能回的噩梦。
纪先生在自己租住的小区看中这套二手房后,中介向其保证能搞定抵押和租客,并承诺在拿到产权证后的三日内交房。7 月 4 日,纪先生在中介协助下顺利过户拿到产证,7 月 8 日,原本的租客如约搬离,交房流程顺利完成。
仅仅三天后,二房东带人上门撬锁。纪先生报警后,民警虽及时制止了第一次撬锁行为,但二房东趁纪先生上班不在家,再度撬锁并安排人住进去,还换了锁。
7 月 18 日,记者陪同纪先生来到家门口,敲门无人应答,但纪先生表示屋内一直有人,他常看到晚上屋内亮灯。无奈之下,纪先生通过原租客联系上二房东,对方竟出示了一份为期 10 年的租约。二房东还称,中介对租约知情,责任应在中介。
中介公司朱经理表示,在房产交易中曾听闻二房东一事,但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租赁备案,发现并不存在,且原产权人董阿姨也明确表示房屋无租约。他们认为这份租约不成立。纪先生购买的房屋原产权人是董阿姨一人,租约出租方却是董阿姨和其女儿吴女士,且均由吴女士代签。
纪先生认为中介未提前查清房屋重大隐患是失职,中介则表示交房工作已完成,可提供原产权人及其女儿联系方式协助处理后续事宜。为厘清事实,记者带纪先生找到后援律师张叙,并现场拨通原产权人董阿姨电话,接电话的却是其女儿。
纪先生的遭遇令人同情,他的权益究竟该如何保障?这起事件也给广大购房者敲响了警钟,购房过程中的风险防范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