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公布了一则令人瞩目的操纵证券市场罚单。冯越峰、宋晓平在2017年3月20日至10月11日期间,累计控制近百个股票账户,操纵镇海股份、美芝股份、华体科技、日盈电子等4只股票,累计获利近2400万元,最终被证监会罚没近9600万元。
在这段时间里,冯越峰实际控制使用包括本人证券账户在内的43个证券账户,宋晓平控制使用沈某糯西南证券账户等54个证券账户,宋晓平及其员工也曾在冯越峰办公场所下单交易。
根据相关人员询问笔录、QQ聊天记录、相关统计表、证券账户交易流水等证据,2017年3月20日至10月11日期间,冯越峰、宋晓平分别控制使用冯越峰账户组和宋晓平账户组,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等手段,共同影响上述4只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操纵证券市场。
经计算,两账户组操纵镇海股份亏损3356.85万元,操纵美芝股份获利877.98万元,操纵日盈电子获利680.81万元。
在听证过程中,冯越峰提出了多项申辩意见。包括在账户控制关系方面,称未控制陈某芳、龚某德、黄某蓉、孙某、周某珍证券账户;在合谋操纵认定方面,称未与宋晓平合谋操纵,仅凭交易员徐某的询问笔录认定合谋证据不足;在违法所得计算方面,认为四只涉案股票的盈亏应当相抵;还称本案已超过行政处罚时效,且本案量罚过重,自己系初犯,违法情节轻微且积极配合调查,请求减轻处罚。
证监会对其申辩意见均予以驳回。证监会认为,冯越峰、宋晓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此次严厉处罚再次彰显了证监会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零容忍的态度,维护了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